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一)主要职能是: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国、省、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动员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制订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决定、办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国内外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情况。
市妇联为行政编制的群众团体,编制数为27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离休1人,退休19人。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在职人员调出2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
二、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
收入为721.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支出为721.38万元,人员经费386.86万元,公用经费23.63万元,项目支出310.89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出国经费0元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0元
3、公务接待费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共695.6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总计162.78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26.69万元,采购服务36.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车辆2辆,价值27.5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五)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全省省级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其他支出:国家总局和省质监局及技术机构拨入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及工作经费。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兰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9月26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