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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联挂职兼职干部配齐到位活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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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妇联改革启动以来,兰州市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妇联的帮助指导下,在组织、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的根本目标,坚持以上率下、纵横协同,着力破解制约妇联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市妇联挂职兼职干部已配齐到位,妇联组织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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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改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是兰州市妇联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兰州市妇联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要打破学历、身份、职级限制,形成以专兼职干部为骨干力量、挂职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专兼相结合、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妇联机关干部队伍。值得指出的是,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任期原则上为2年,全面参与机关日常工作,挂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年终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职级晋升、福利待遇参照组织部门关于挂职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兼职干部不参加机关工作分工,主要参与市妇联大型活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等。兼职干部在兼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作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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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兰州市妇联改革方案》“根据全市妇女人口整体情况,在市妇联机关现有专职干部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增配15%左右的挂职干部”的要求,经过层层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兰州市选任来自部分市直机关、区(县)、乡镇(街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7名优秀女性到市妇联挂职或兼职。她们有的是优秀机关干部,有的是具有丰富妇女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作人员,有的是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妇女典型。这样选配市妇联挂职兼职干部,是按照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和《全国妇联改革方案》《甘肃省妇联改革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选任的,充分体现了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的工作格局,有利于妇联组织更好地担负起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改革,特别是妇联组织“新鲜血液”的输入,必将有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深入健康发展,更好地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在决胜全面小康,谱写兰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篇章的生动实践中彰显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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