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九、名词解释
附件:兰州市红山幼儿园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格
一、 部门职责
兰州市红山幼儿园主要职能是对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根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教育纲要,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开展教科研活动,探索研究教育教学,提高保教质量,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让幼儿和谐发展,同时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游戏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园属于兰州市妇联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人员编制28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7人,临聘人员15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354.13万元,与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327.73万元相比,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316.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4.92万元、津贴补贴13.09万元、绩效工资62.04万元、养老保险费31.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7万元、公务员补助医疗缴费8.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万元、住房公积金2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8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8.05万元。其中办公费9.86万元、公用取暖费6.58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福利费3.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培训费1.4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水电费等11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145.5万元,与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163.5万元相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费项目,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
1、业务费11万元
主要用于庆 “六一”大型文艺汇演、幼儿亲子运动会、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共建“兰州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活动中东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家专题培训、跟岗指导等活动支出。丰富幼儿活动内容,拓展幼儿视野,增强幼儿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幼儿的整体素质发展,展示幼儿园教育特色与成果,提升教师素质及专业水平。
2、房屋租赁费145.5万元
我园继续租赁天元汽修厂房屋1879.26平方米办园,解决周边幼儿入托难问题。
(三)三公经费
我单位2019年预算使用车辆2辆,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18年预算车辆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3.6万元相等。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无变动。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原因是我单位当年和上年都没有因公出国经费。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中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原因是我单位当年和上年都没有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费用合计38.05万元,其中支出公用取暖费6.58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福利费3.93万元、培训费1.4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50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6万元、劳务费1万元、办公费9.8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我园申请政府采购145.5万元。比2018年149万元减少了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房屋维修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初单位资产总值为152.98万元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2.48万元,占15 %,固定资产130.50元,占85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在幼儿园重建期间,为使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解决周边幼儿入托难的问题,我园租赁房屋继续办学,继续为周边家长及幼儿服务。我单位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教育教学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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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