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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1.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2.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作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对照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4.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每年年底前将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报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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