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兰州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发挥好榜样作用,带动更多人向美向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进一步形成崇尚榜样、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市妇联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兰州市城乡家庭和母亲均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名额
1.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100户。其中,最美清廉家庭20户;
2.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母亲”100名。其中,最美清廉母亲2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相互亲近;
4.家风清廉,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5.移风易俗,绿色环保。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倡扬崇尚低碳环保的“绿色家庭”文明新风;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勤俭持家,洁身自好,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摈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家庭助廉意识强,家风清廉。
(二)最美母亲
1.重“清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和践行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行“大孝”。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教子,言传身教,传递良好家风家训,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事迹突出感人;
3.传“大爱”。具有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邻里团结,大爱无边,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4.显“大美”。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厉行节约,低碳环保,生活质朴,以身作则,行为有带动力和表率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兰州市“最美家庭”和“最美母亲”: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5)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涉及经商办企业家庭被税务部门及主管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推荐办法
1.各县区妇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2.社会化推荐、自荐或被推荐对象的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居住所在地县区级妇联,由各县区妇联负责把关推荐对象的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和群众评议工作。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审评议、社会公示、揭晓命名五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平台,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做好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扩大评选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面。
(二)推荐申报
1.组织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按照推荐原则申报。
2.社会化推荐。凡符合参评范围和标准条件的家庭与个人,可到兰州妇女网(www.lz12338.com)“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经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盖章证明后,将推荐材料和表格报送到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妇联,由县区妇联对各项材料审核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妇联推荐。历年命名过的兰州市最美家庭、最美母亲不再重复推荐。
(三)初审评议
市妇联组织专人对“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后,确定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和“最美母亲”候选人。
(四)社会公示
市妇联通过主流媒体报纸、兰州妇女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最美家庭”和“最美母亲”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揭晓命名
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妇联对2023年度100户兰州市“最美家庭”、100名兰州市“最美母亲”进行揭晓命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妇联、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作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清廉兰州”走深走实的有力载体,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广泛动员。各县区妇联、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搭建网络寻找推荐平台,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吸引更多的家庭和母亲参与到活动中,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故事教育引领群众,动员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家庭和母亲争当“最美”的积极性。
3.严格把关。各县区妇联、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在对候选家庭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所推荐的“最美家庭”“最美母亲”事迹的真实性、突出性,在清廉家风建设、树立家庭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并对拟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申报表》(附件2、附件3)
2.《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
3.照片:2张彩色生活照片(其中:申报“最美家庭”的照片为家庭合影),原图,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图片须配文字说明(不超过50字)。
4.视频素材(酌情提供):时长3—5分钟,MP4、MOV格式,像素为1920 X 1080,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纸质版材料
1.推荐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公示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负面征求意见证明材料原件:申报“最美家庭”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推荐家庭全部成年家庭成员,申报“最美母亲”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推荐对象本人,各一式一份;
4.《推荐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5.《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三)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要突出事迹亮点特色,并根据事迹亮点特色在表格内勾选推荐类别对应项,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
(四)报送途径
1.最美家庭: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61541355@qq.com,压缩包以“县区/申报单位名称+2023年最美家庭申报资料”命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902室;
联系人:李卓琳
联系电话:8701873、13919402299
电子邮箱:61541355@qq.com
2.最美母亲: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871616480@qq.com,压缩包以“县区/申报单位名称+2023年最美母亲申报资料”命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903室;
联系人:白丽丽
联系电话:8705169、13389407924
电子邮箱:871616480@qq.com
3.以上所有资料截止报送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报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
1.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最美母亲”名额分配表
县区、单位 名额类别 |
最美家庭
(100户) |
最美母亲
(100名) |
城关区 |
8 |
8 |
七里河区 |
5 |
5 |
西固区 |
5 |
5 |
安宁区 |
3 |
3 |
红古区 |
3 |
3 |
永登县 |
5 |
5 |
榆中县 |
5 |
5 |
皋兰县 |
3 |
3 |
市委直属机关
工委妇工委 |
8 |
8 |
市总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 |
8 |
8 |
团体会员 |
7 |
7 |
社会化推荐 |
30 |
30 |
机动 |
10 |
10 |
备注:各县区、单位的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户“最美清廉家庭”、1名“最美清廉母亲”
2.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推荐申报表
家庭主要
成员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文化
程度 |
|
政治面貌 |
|
出生
年月 |
|
手机 |
|
家庭主要成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地址 |
|
家风、家训 |
|
推荐类别
(√) |
爱国
守法 |
敬业
诚信 |
平等
和谐 |
家风
清廉 |
绿色
低碳 |
遵纪
守法 |
|
|
|
|
|
|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
姓 名 |
称谓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
单位 |
职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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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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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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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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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1000字)
|
|
家庭所在
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3.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母亲”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家庭地址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推荐类别
(√) |
重“清廉” |
行“大孝” |
传“大爱” |
显“大美” |
|
|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 名 |
称谓 |
年龄 |
单 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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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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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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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1000字)
主
要
事
迹
(1000字)
|
|
家庭所在
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4.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家庭”推荐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家庭主要成员(每个家庭填1人) |
家 庭 住 址 |
推荐类型 |
联系方式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职 业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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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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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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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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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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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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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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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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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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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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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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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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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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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度兰州市“最美母亲”推荐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民族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职 业 |
家 庭 住 址 |
推荐类型 |
联系方式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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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8 |
|
|
|
|
|
|
|
|
|
9 |
|
|
|
|
|
|
|
|
|
兰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9日